当前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不断翻新,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事件也频频出现。近日,息烽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冒充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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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现场
2022年5月,被告人刘某通过董某摆放在车上的挪车电话与其联系,冒充董某的小学同学并谎称自己在某高级人民法院上班,可以帮董某“摆平”一些事情,取得董某信任后从董某处骗取人民币200元。
2023年3月,被告人刘某刷小视频时,看到一网友朱某在视频里发布了自己的个人信息,便故伎重演冒充朱某小学同学与他套近乎。在聊天过程中,被告人刘某得知朱某的母亲及外婆被人打伤,便谎称自己在息烽县人民法院上班,以帮忙处理此事为由取得朱某的信任并承诺可以帮助化解此案。
之后,被告人刘某多次以自己常使用现金,微信没有钱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朱某人民币7800元。朱某多次转账后却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自己案件的信息,意识到不对劲。察觉自己被骗后的朱某马上报警,后被告人刘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,对其诈骗朱某、董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息烽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00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服判,不上诉。
法官提示,网络时代通讯方便的同时,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,大家在发布信息需注意隐藏个人隐私,如遇诈骗迅速报警,避免财产损失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
编辑 李娟
二审 刘思博
三审 刘丹
